代理报检服务点备案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10-07-06 访问次数:343
一、代理报检单位其他代理报检服务点开展代理报检业务必须到湖北局及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服务点备案手续。
二、申请人应当通过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网(www.eciq.cn)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系统提交代理报检企业经营点备案信息,并向服务点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如下资料:
(一)代理报检单位服务点备案表(见附件);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在该服务点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报检员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五)该服务点的代理报检业务专用章印模。
由湖北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受理的,申请人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分支机构受理的,申请人应提交一式两份申请材料。
在各办事处设立代理报检工作点的,只须直接向办事处机构递交一式二份的书面申请备案,由办事处机构现场审核后报检务处备案即可。
三、 检验检疫机构准予备案的服务点方可开展代理报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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