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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监督管理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对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进行监督管理。

果园、包装厂是出境水果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果园、包装厂内部管理要求(7)加强出境水果种植、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湖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和分支机构对辖区内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开展以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监督管理。

湖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和分支机构在水果生长过程中,对辖区内的获证出境水果果园至少进行两次日常监督管理(8)。

湖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和分支机构在水果加工出口过程中,对辖区内的获证出境水果包装厂至少进行两次日常监督管理(9)。

湖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和分支机构每年在水果采收前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在水果加工出口结束前对出境水果包装厂进行年度审核,对年审考核不合格的果园、包装厂,检验检疫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认真进行跟踪检查。

出境果园、包装厂出现有关情况之一(10)的,检验检疫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受理报检,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已获得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出现有关情况之一(11)的,检验检疫机构将取消其注册登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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